BODY 元素 | body 对象-HTML元素(14)
指定文档主体的开始和结束。
当你使用 !DOCTYPE 声明指定标准兼容模式的时候,此对象将不再代表文档内容所渲染的整个表面。该对象当然可从其内容中获得其大小,但你也可以像 div 对象那样精确设置其大小。
在 Microsoft® Internet Explorer 6 中,如果你使用 !DOCTYPE 声明指定为标准兼容模式,body 对象可以从其内容获取其大小,或者你可以像 div 对象那样严格的设置其大小。在标准兼容模式下,html 元素会代表文档可渲染内容的整个外观。如果 !DOCTYPE 声明并不指定标准兼容模式,以及较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,则是 body 对象代表文档可渲染内容的整个外观。body 对象的大小无法更改,它等于窗口的大小。你在此对象上设置的边距位于此对象的边框和滚动条之内。
你可以在脚本中通过 document 对象来访问 body 元素。
body 元素的 window 对象可以处理 onblur, onfocus, onload, 或 onunload 事件。
BODY 元素是块元素。
BODY 元素需要关闭标签。
示例
下面的例子在脚本中引用了 body 元素。
var oBody = document.body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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